热狗是与美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快餐食品。关于热狗的起源,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据说热狗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至1894年,街上的小贩把香肠夹在卷饼或者小圆面包里卖给顾客。
还有一种说法是德国人费尔特曼在美国纽约的科尼岛开设了一家小摊点,专门售卖热面包夹烤香肠。直到现在,很多地方还有一种名字叫“法兰克福人”的热狗。
热狗这个名字很有趣,据说是一位漫画家在一次舞会上吃到面包夹香肠时,他觉得这种食物酷似德国的一种小猎狗,于是他回去画了一张漫画,把面包夹香肠称为“热狗”。
热狗作为一种快餐食品,在美国文化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它已经成为美国的第一快餐,是美国人饮食习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会发现,人们在工作日繁忙的时候会吃一份热狗加一杯可乐或咖啡,周末和假日、或者看球赛的时候也会吃上一份香喷喷的热狗。
热狗作为一种方便零食,在世界上的广泛发展已经带动了饮料、番茄酱和芥末酱的发展。热狗的做法也很简单,把面包切开,夹一根水煮或者油煎后的香肠,接着在香肠上涂抹一些番茄酱或者黄芥末酱,几口就能吃完,十分方便可口。
一只爱吃的小肥虾,带你领略美食背后的趣味与文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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