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规定,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政策过渡期内,年终奖可以在以下两种计税方法中任选其一:
(1)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算纳税;
(2)年终奖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到了2022年1月1日后,年终奖只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一种,单独计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如下:
举个例子:
2019年1月单位给员工小明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那么小明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20000×3%=600元。
第二种,合并计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本就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以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适用以下税率:
这两种计税方式如何选择,完全在于纳税人的选择。
但在这里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方式,需要注意一下年终奖临界点。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1块钱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关于解答如下:
1.年终奖金一般有两种计算个人所得税办法,一种是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一种是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2.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并入当年工薪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4.究竟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还是单独计税,要根据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个人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情况确定。总体分析,全年含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在12万元以下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可能更有利。对高收入阶层,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比较有利。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可以根据两种不同计税方式的纳税情况进行比较选择。
原创文章,作者:普尔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uerpx.cn/pxwd/11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