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西安和海南等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引发社会热议。然而,我们看到,这些地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不是以法律为依据,而是以所谓的“崇洋媚外、怪异难懂、怪诞离奇、封建色彩”等主观认定发文责令更名。
其实,我国三十多年前就有规范地名的法规,2014年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地名管理条例,而且规定了地名审核和管理部门以及配合管理部门。 以《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为例。2014年《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禁止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和外文音译词命名地名。
不光是哈尔滨,全国到处都有这种现象。例如南京的一些楼盘名称:威尼斯水城、欧洲城、路易庄园、保利金地贝克湾、碧桂园奥能罗马世纪城、还有什么皇册家园、阳光帝景、当代万国府ΜΟΜΛ等等不一而足。
如果要清理整顿,可能高档楼盘十有八九都要重新命名。楼盘和写字楼更名需要社会和个人以及商家企业付出昂贵的成本和宝贵的时间,如更改所有的证件,更改所有与本人地址有关的购物和支付注册登记内容,同时告知包括和不限于亲朋好友在内的联系人。
地名改名不是好玩的事情,岂能任性发文强行要求更名?即使非要更名不可,当初为地名把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该当何罪?岂能说审批通过就通过,说要更改就更改? 地名无小事,命名有规定。或许,楼盘商家对地名命名不专业,为了经济利益别出心裁为楼盘和小区起了不合规的名称,但是,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和公务人员应该是熟知自己的专业法律条文的吧?岂能任性审批地名? 在楼盘和小区更名潮之前,地名审批部门应该先查一查自己在任性审批地名方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公民负责的态度,慎重对待地名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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