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几种情况:
1、销售货物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购进取得可抵扣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3、差额征税
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
4、一般纳税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5、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月末,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増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只是日常几种,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情况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原创文章,作者:普尔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uerpx.cn/pxwd/4515.html